定義與重點
- 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 (irritant contact dermatitis, ICD),ICD-10:L24。
- 局限性疾病,僅侷限於暴露於刺激物 (irritants) 的部位。
- 由皮膚暴露於化學性或物理性物質所引起;強烈刺激物即使短暫暴露也可引起毒性反應 (toxic reactions)。
- 多數病例為慢性累積性暴露 (chronic cumulative exposure) 於一種或多種刺激物所致。
- 雙手 (hands) 為最常受侵犯部位。
流行病學
- 最常見的職業性皮膚病 (occupational skin disease),佔所有職業性皮膚疾患的高達 80%。
- 不必然為職業性,任何暴露於刺激性/毒性物質者皆可能發生。
病因
- 致病因子:研磨劑、清潔劑、氧化劑、還原劑、植物、動物性酵素與分泌物、乾燥粉劑、粉塵與土壤、過度暴露於水。
- 易感因素:異位性體質 (atopy)、白皙膚色 (fair skin)、低溫、低濕度氣候、閉塞 (occlusion)、機械性刺激 (mechanical irritation)。
- 高風險職業:醫療/牙科/獸醫、家務、美髮、清潔、花藝、農林園藝、食品餐飲、印刷、油漆、金屬加工、機械工程、汽車維修、營造、漁業。
致病機轉 (Pathogenesis)
- 刺激物(化學性與物理性)需施加足夠時間且濃度足量方致病;最初反應侷限於接觸部位。
- 急性期與慢性期機制不同:
- 急性反應:對角質細胞 (keratinocytes) 的直接細胞毒性損傷 (direct cytotoxic damage)。
- 慢性 ICD:反覆暴露造成細胞膜損傷,破壞皮膚屏障 (skin barrier),導致蛋白質變性 (protein denaturation) 與細胞毒性。

表 2-1:常見刺激物 (Common Irritant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