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義與臨床特徵
- 暴露部位接觸空氣傳播過敏原 (airborne allergens),特別是臉部(含眼瞼)、頸部「V」字區 (“V” of the neck)、手臂與腿部。
- 與空氣傳播性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 (airborne ICD) 不同:自始即為丘疹性 (papular),且極度搔癢。
- 長期反覆暴露 → 乾燥、苔蘚化 (lichenified) ACD,伴糜爛 (erosions) 與結痂 (crusting)。
致病機轉
- 由植物過敏原 (plant allergens) 所致,尤其菊科 (compositae)、天然樹脂 (natural resins)、木材 (woods),及芳香療法揮發的精油 (essential oils)。
治療 (Management of ACD)
- 終止暴露:辨識並移除致病因子 (etiologic agent)。
- 外用治療:外用糖皮質類固醇軟膏/凝膠(class I–III);大水疱可引流但不移除頂部;以 Burow’s solution 濕敷,每 2 至 3 小時更換。Pimecrolimus 與 tacrolimus 有效但不及類固醇。
- 全身性治療:嚴重及 airborne ACD 適用糖皮質類固醇;Prednisone 自 1 mg/kg 開始,於 2 至 3 週內逐漸減量。無法完全避免過敏原時,可能需口服 cyclosporine 免疫抑制。

圖 2-11:臉部空氣傳播性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,暴露於松木粉塵 (pinewood dust) 後前額、鼻部與雙頰出現融合性、丘疹性、糜爛與結痂皮疹並伴苔蘚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