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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與分類

  • 發疹型藥物反應 (exanthematous drug reaction,EDR) (eruption):對口服或非經腸道藥物的過敏性不良反應 (adverse 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),外觀類似麻疹樣病毒疹 (measles-like viral exanthem)。
  • 最常見的皮膚藥物反應類型;全身性侵犯程度低。
  • 高反應機率 (3% to 5%):Penicillin 及相關抗生素、carbamazepine、allopurinol,金鹽 (gold salts,10% to 20%)。
  • 中等機率:Sulfonamides、NSAIDs、hydantoin 衍生物、isoniazid、chloramphenicol、erythromycin、streptomycin。
  • 低機率 (<1%):Barbiturates、benzodiazepines、phenothiazines、tetracyclines。

致病機轉與病程

  • 先前藥物致敏 (prior drug sensitization):有 EDR 病史者再次給予相同藥物極可能復發。
  • 致敏發生於投藥期間或療程結束後;發生率高峰通常在投藥後第九天。
  • EDR 可在治療開始後第一天至 3 weeks 之間任何時間出現;對 penicillin 的反應可在停藥後 ≥2 weeks 才開始。
  • 先前已致敏者,藥疹於再次給藥後 2 至 3 天內出現。

臨床表現

  • 通常相當搔癢;疼痛性皮疹提示可能發展為更嚴重的 ACDR,如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 (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,TEN)。
  • 系統回顧:± 發燒與畏寒。
  • 皮疹:斑疹/丘疹,數毫米至 1 cm,鮮紅或「藥物」紅;可融合成大型斑疹、多環狀/迴旋狀紅斑、網狀疹、片狀紅斑或紅皮症 (erythroderma),亦可呈多形性紅斑樣。
  • 腿部可見紫斑 (purpura);血小板低下 (thrombocytopenia) 者因病灶內出血可類似血管炎 (vasculitis)。癒合時可脫屑/脫皮。
  • 分布:對稱性,幾乎總在軀幹與四肢;兒童可侷限於臉部與四肢;通常先侵犯上軀幹與上肢。
  • 黏膜:頰黏膜上的黏膜疹 (enanthem)。
  • 實驗室:周邊嗜酸性球增多 (peripheral eosinophilia);病理為血管周圍淋巴球與嗜酸性球。

特定藥物反應(選錄)

  • Abacavir:HLA-B*5701 與 HHV-6 為危險因子;可致心血管崩潰;HLA 檢測為必要。
  • Allopurinol:發生率 5%;始於臉部迅速擴散,可呈光照分布;發病 2 to 3 weeks;伴臉部水腫、侵犯腎臟的全身性血管炎;危險因子為較高劑量、腎病、HLA-B*5801;避免同時用 thiazides。
  • Ampicillin、Amoxicillin:高達 100% 的 EBV/CMV 單核球增多症候群患者;併用 allopurinol 機率增加;10% 與 cephalosporins 交叉反應。
  • Carbamazepine:瀰漫性紅斑可進展為紅皮症;始於臉部;發病 2 weeks;伴臉部水腫;HLA-B1502 與 HLA3101 為危險因子。
  • Hydantoin 衍生物:斑狀→融合性紅斑;發病 2 weeks;伴發燒、嗜酸性球增多、臉部水腫、淋巴結腫大(組織學可類似 lymphoma)。
  • Lamotrigine:較年輕族群與併用 valproic acid 者高風險;應遵循劑量遞增方案。
  • Nevirapine:女性、HLA-B*3505、未遵循引入期給藥者風險高;有進展為 TEN 風險。
  • Sulfonamides:高達 50% to 60% 的 HIV/AIDS 患者(trimethoprim sulfamethoxazole);sulfa 類藥物間 20% 交叉反應。
  • Warfarin:女性、肥胖、遺傳性 protein C 與 S 缺乏為危險因子;初始避免大劑量。

鑑別診斷

  • 病毒疹 (viral exanthem)、二期梅毒 (secondary syphilis)、非典型玫瑰糠疹 (atypical pityriasis rosea)、早期廣泛性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。

治療

  • 決定性步驟:辨識並停用致病藥物。
  • 口服抗組織胺 (oral antihistamine) 緩解搔癢。
  • 糖皮質類固醇 (glucocorticoids):強效外用製劑、口服或靜脈注射;若藥物無法替換或停用,可給予全身性糖皮質類固醇。
  • 預防:告知患者特定藥物過敏及同類藥物可能交叉反應;建議配戴醫療警示手環。

預後

  • 停藥後皮疹通常於 10–20 days 內伴脫屑消退,類似曬傷;可能先惡化數日,也可能於停藥後才開始;再次給藥常復發。


圖 23-1:發疹型藥物疹,對稱排列的鮮紅斑疹與丘疹,分布於軀幹與四肢,部分散在、部分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