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床表現
- ICD-10:A51.3。
- 發生時間:原發感染後 2 至 6 個月;硬性下疳出現後 2 至 10 週;下疳癒合後 6 至 8 週。次發病灶出現時下疳可能仍存在(15% of cases)。
- 合併 HIV 感染可改變次發性梅毒病程。
- 全身症狀:發燒、喉嚨痛、體重減輕、倦怠、厭食、頭痛與腦膜刺激 (meningismus)。黏膜皮膚病灶無症狀。
皮膚病灶
- 斑疹與丘疹 0.5 至 1 cm,圓至卵圓形;粉紅至棕紅色。第一次疹 (exanthem) 永遠為斑疹且淡。
- 頸部周圍低色素、無鱗屑斑塊稱為「維納斯項鍊」(necklace of Venus)。
- 後期疹可為丘疹鱗屑性 (papulosquamous)、膿疱性或痤瘡樣 (acneiform)。水疱大疱性病灶僅見於新生兒先天性梅毒(手掌與足底)。
- 掌蹠病灶呈乾癬樣 (psoriasiform)。觸診丘疹堅實;扁平濕疣 (condylomata lata) 則柔軟。
- 臉部病灶似脂漏性皮膚炎,發生於前額與鼻唇溝。
- 病灶亦可為環形或多環形,尤其見於深膚色者臉部。復發性次發性梅毒中為弓形病灶。除斑疹疹外永遠界線分明。病灶散在、傾向保持分明、通常對稱。
- 扁平濕疣 (Condylomata lata):最常見於肛門生殖器區與口腔;可見於任何潮濕可積聚於間擦面之處,如腋下或趾間。
- 毛髮:瀰漫性脫髮(含顳部與頂部頭皮);斑片狀、蟲蝕樣脫髮 (moth-eaten alopecia) 於頭皮與鬍鬚區;睫毛或眉毛外側三分之一脫落。
- 黏膜:口腔或生殖器黏膜小而無症狀、圓或卵圓、略隆起、平頂之斑疹與丘疹 0.5 至 1 cm,覆角化過度的白至灰色膜;口角裂隙丘疹 (split papules)。
- 全身性淋巴結病變:頸部、枕下、腹股溝、肘上或腋下;脾腫大。
- 伴隨表現:
- 肌肉骨骼:長骨骨膜炎(尤其脛骨,夜間疼痛)、關節痛、膝或踝積水但無 X 光變化。
- 眼:急性細菌性虹膜炎、視神經炎、葡萄膜炎。
- 腦膜血管反應:CSF 發炎指標陽性。
- 胃腸道:瀰漫性咽炎、肥厚性胃炎、肝炎、斑片狀直腸炎、潰瘍性結腸炎、直腸乙狀結腸腫塊。
- 泌尿生殖:腎絲球腎炎與腎病症候群、膀胱炎、攝護腺炎。
實驗室檢查
- 皮膚病理:表皮角化過度;微血管增生伴內皮腫脹;血管周圍由單核球、漿細胞與淋巴球浸潤。螺旋體存在於皮膚、眼、CSF 等多種組織。
- CSF:40% 患者異常;30% 病例 CSF 中有螺旋體。
- 肝功能:酵素升高。
- 腎功能:免疫複合體誘發膜性腎絲球腎炎。
病程
- 復發性疹於長達數月的無症狀間期後出現。初期疹相對淡、永遠為斑疹、粉紅、界線不清;後期病灶為丘疹、棕色、傾向較侷限。
- 症狀可持續 2 至 6 週(平均 4 週),未治療或治療不足者可復發。次發病灶於 2 至 6 週內消退,感染進入潛伏期。
鑑別診斷
- 疹 (Exanthem):藥物性皮膚不良反應、玫瑰糠疹、病毒疹、傳染性單核球增多症、體癬、汗斑、疥瘡、「id」反應、尖圭濕疣、急性點滴狀乾癬、扁平苔癬。
診斷
- 臨床懷疑並以實驗室檢驗確診。除斑疹疹外,所有次發性梅毒病灶暗視野檢查皆陽性。
治療
- 同原發性梅毒(見 p. 809)。

圖 30-27:次發性梅毒。(A) 21 歲女性首次疹(梅毒性玫瑰疹 roseola syphilitica),界線不清、鮭魚色斑疹散布胸腹背,似玫瑰糠疹但鱗屑極少。(B) 52 歲男性僅頸部低色素無鱗屑斑塊,背景輕微紅斑,即維納斯項鍊。

圖 30-28:次發性梅毒。後期疹,丘疹鱗屑性、呈較棕褐或銅色。

圖 30-29:次發性梅毒。後期疹。臉部脂漏性皮膚炎樣丘疹鱗屑病灶,頸與軀幹銅色丘疹疹。

圖 30-30:次發性梅毒,丘疹鱗屑病灶。手掌典型紅色 (A) 與深棕色 (B) 角化丘疹與斑塊。

圖 30-31:次發性梅毒,丘疹鱗屑病灶。足底色素沉著 (A) 或暗紅 (B)、角化過度、脫屑斑塊;手掌亦有類似病灶 (B)。

圖 30-32:次發性梅毒,環形臉部病灶。南非女性臉部融合的環形斑塊。

圖 30-33:次發性梅毒,扁平濕疣。(A) 會陰與肛周柔軟、平頂、濕潤、粉褐色丘疹與結節。(B) 外陰與會陰濕潤滲出的白色結節。(C) 外陰、會陰與腹股溝管濕潤、粉紅、無滲出結節,病灶內充滿 T. pallidum。